自3月下旬微信公衆平台封禁了(Got it)一(one)批數字藏品平台公衆号後,6月20日北京商報記者發現,最新版《微信公衆平台運營規範》新增數字藏品交易行爲(for)相關條款:如賬号提供與數字藏品二級交易相關服務等,微信公衆平台将對違規公衆賬号予以(by)責令限期整改及限制賬号部分功能直至永久封号的(of)處理。
數字藏品的(of)價格早已一(one)落千丈,根據網友向媒體提供的(of)截圖,國(country)内多家數字藏品平台内的(of)數字藏品價格大(big)跳水,價格跌幅最高達90%。其實在(exist)數字藏品概念出(out)現之初,私下交易、炒作(do)行爲(for)就在(exist)一(one)部分用(use)戶中盛行,數字藏品發行平台和(and)互聯網平台企業曾推出(out)一(one)系列限制措施,杜絕此類行爲(for),但仍有用(use)戶和(and)發行平台在(exist)打擦邊球。近期,部分數字藏品陸續被曝“遣散技術團隊”“侵權張國(country)榮”等消息,當初受益于(At)區塊鏈、元宇宙等風口起飛的(of)數字藏品市場,如今正在(exist)降溫。
微信立新規
根據最新版《微信公衆平台運營規範》新增的(of)數字藏品交易行爲(for)相關條款,賬号涉及虛拟貨币相關的(of)發行、交易與融資等内容,例如提供交易入口、指引、發行渠道引導等,微信公衆平台将根據違規嚴重程度,對違規公衆賬号予以(by)責令限期整改及限制賬号部分功能直至永久封号的(of)處理。
《微信公衆平台運營規範》指出(out),虛拟貨币及數字藏品交易行爲(for)包括但不(No)限于(At):虛拟貨币與現實貨币、虛拟币與虛拟币之間的(of)交易與兌換業務;爲(for)虛拟貨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(and)定價服務;代币發行融資以(by)及虛拟貨币衍生(born)品交易。
對此,微信相關人(people)士向北京商報記者回應:此次更新是(yes)根據相關法規,爲(for)防範虛拟貨币交易炒作(do)風險,對炒作(do)、二次售賣數字藏品的(of)公衆号及小程序進一(one)步的(of)規範化整治。
之所以(by)說是(yes)進一(one)步規範化整治,是(yes)因爲(for)3月微信曾封禁一(one)批數字藏品平台公衆号。當時(hour),微信相關人(people)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,“對于(At)僅提供數字藏品展示和(and)一(one)級交易的(of)公衆号,要(want)求提供和(and)國(country)家網信辦已備案認可的(of)區塊鏈公司的(of)合作(do)證明作(do)爲(for)資質證明,不(No)支持提供二級交易。小程序目前則隻支持數字藏品展示和(and)一(one)級贈送,數字藏品交易和(and)多級流轉屬于(At)未開放範圍,如有發現繞過等對抗行爲(for),會根據違規程度封禁能力或下架處理”。
2021年以(by)來(Come),伴随着“元宇宙”概念爆火、NFT(非同質化代币Non-FungibleToken)在(exist)海外賣出(out)天價,國(country)内的(of)相關交易平台也如雨後春筍般冒了(Got it)出(out)來(Come)。而爲(for)了(Got it)規避其金融屬性,各參與主體均将其稱爲(for)數字藏品。
“數字藏品”的(of)外衣下,各類炒作(do)現象時(hour)有發生(born),數字藏品如何去金融化這(this)一(one)課題也一(one)直是(yes)業内探讨的(of)焦點。其中,騰訊、阿裏、網易、百度等互聯網巨頭在(exist)推出(out)數字藏品時(hour),通常會對其二次交易進行限制,而其他(he)主營數字藏品發行、交易的(of)平台,往往自帶二級市場,用(use)戶可對購入的(of)數字藏品進行自主定價和(and)轉賣,這(this)也爲(for)數字藏品炒作(do)埋下了(Got it)隐患。
對于(At)如何規範管理數字藏品相關業務,同樣設有小程序闆塊的(of)支付寶介紹稱,數字收藏是(yes)個(indivual)新興的(of)行業,支付寶平台結合國(country)家相關法規,密切關注行業動态,從嚴、謹慎開展此類商戶的(of)支付服務、小程序服務準入及規範化管理。
支付寶方面明确告訴北京商報記者,目前支付寶平台僅對試點主體開放,要(want)求運營主體提供包括網信辦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号等在(exist)内的(of)相關資質證明。此外,試點主體若涉及B2C一(one)級市場買賣或贈與,需提交ICP證件;若僅展示不(No)涉及買賣或贈與,則需提交ICP備案号。數字藏品二級交易屬于(At)未開放領域,如有發現利用(use)數字藏品進行炒作(do)、二次售賣等行爲(for),平台會根據違規程度做禁封或下架處理。
仍存二次交易現象
盡管微信禁止數字藏品平台公衆号提供二次交易功能,但北京商報記者發現,部分數字藏品平台仍可進行二次交易。以(by)iBox爲(for)例,完成實名認證的(of)用(use)戶可通過“寄售”功能進行二次交易。iBox平台在(exist)App中的(of)“謠言曝光台”闆塊還特别明确,“關閉二級市場”是(yes)謠言。
北京商報記者登錄iBox發現,在(exist)iBox的(of)“寄售”闆塊,寄售的(of)數字藏品價格在(exist)720元-10萬元之間,根據寄售記錄,價格720元的(of)一(one)款數字藏品此前的(of)寄售價格最高達到(arrive)1888元,用(use)戶在(exist)完成實名認證、勾選已閱讀iBox用(use)戶協議後即可購買。上(superior)述用(use)戶協議在(exist)風險承擔闆塊的(of)開頭表示:“數字藏品的(of)價格波動性很大(big)。其他(he)數字藏品的(of)價格波動可能會對數字藏品造成重大(big)不(No)利影響,也會受價格大(big)幅波動的(of)影響。我(I)們(them)不(No)保證任何數字藏品的(of)購買者不(No)發生(born)虧損。”
巧合的(of)是(yes),有數字藏品購買者向媒體吐槽,他(he)在(exist)某數字平台花8000元購買的(of)數字藏品,現在(exist)已經跌到(arrive)500元,如今手裏囤的(of)數字藏品虧損達數萬元。
另有曾“入坑”數字藏品的(of)用(use)戶告訴北京商報記者,“我(I)接觸的(of)購買數字藏品的(of)用(use)戶對平台的(of)忠誠度都不(No)高,哪兒有空投就去哪兒,一(one)個(indivual)平台不(No)火了(Got it)很快就去别的(of)平台玩兒了(Got it),追的(of)大(big)部分平台都是(yes)新出(out)的(of),或者對轉增等功能要(want)求不(No)嚴格的(of)平台,因爲(for)這(this)樣才能私下交易。春天的(of)時(hour)候群裏嚷着掙到(arrive)錢的(of)不(No)少,最近不(No)多了(Got it),也不(No)知道真的(of)假的(of)”。
監管有待完善
除了(Got it)數字藏品價格高高低低,讓熱衷于(At)數字藏品二級交易的(of)用(use)戶心情大(big)起大(big)落的(of),還有數字藏品圈裏被曝的(of)各種亂象。比如在(exist)5月中旬,TT數藏pro發布公告稱,“由于(At)近期市場波動較大(big),我(I)司老闆經不(No)起誘惑,将平台啓動資金100萬元挪用(use),進行iBox的(of)投資,目前持倉已縮水至10萬元,平台已無法繼續運營,已遣散技術團隊”。
談到(arrive)區塊鏈面臨的(of)問題時(hour),OECD(經濟合作(do)與發展組織)區塊鏈政策委員會專家王娟向北京商報記者直言,“一(one)些文化娛樂産品如NFT等領域仍然存在(exist)資金盤、割韭菜、跨境資金合規性和(and)數字化的(of)版權侵權等問題”。
其實大(big)部分平台都曾明确表示不(No)支持數字藏品炒作(do)、二次交易。歐科雲鏈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蔣照生(born)告訴北京商報記者,“現階段國(country)家相關部門并沒有在(exist)法律層面直接明确禁止數字藏品二級交易,但通過相關行業協會的(of)倡議以(by)及部分涉及虛拟貨币交易、元宇宙的(of)政策文件,還是(yes)可以(by)看出(out)相關監管機構對數字藏品市場的(of)監管思路,主要(want)是(yes)通過限制數字藏品交易平台炒作(do)和(and)數字藏品金融化和(and)證券化傾向來(Come)保證數字藏品市場的(of)安全可控”。
他(he)提醒數字藏品愛好者,“盡管目前國(country)内數字藏品發展火熱,但作(do)爲(for)一(one)個(indivual)‘年輕’的(of)行業,數字藏品領域仍面臨市場不(No)成熟、标準不(No)統一(one)、監管不(No)明确等諸多挑戰。數字藏品熱度雖高,但國(country)内數字藏品平台良莠不(No)齊,平台技術能力差異較大(big),市場亂象屢見不(No)鮮,數字藏品愛好者在(exist)關注和(and)參與數字藏品市場時(hour),應慎重參與、謹慎購買,避免遭遇投機炒作(do)問題,造成個(indivual)人(people)财産受損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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