沉寂多日之後,因帶貨糖水燕窩陷入争議的(of)網紅辛巴再度出(out)現在(exist)直播間。這(this)一(one)次,他(he)不(No)僅紅着眼眶鞠躬道歉,還表示将加強企業管理,這(this)說明直播帶貨的(of)“神話”該降降溫了(Got it)。
消費者熱捧直播帶貨主要(want)是(yes)因爲(for)價格因素,頭部主播熱衷于(At)競争“全網最低價”,某網紅男主播曾經因爲(for)品牌商給自己的(of)價格比另一(one)位頭部主播高了(Got it)5元錢,就号召粉絲集體退貨給差評。
對此,找頭部主播帶貨的(of)商家心知肚明,他(he)們(them)并非爲(for)了(Got it)微利多銷,而是(yes)借主播的(of)名字做廣告、搞營銷。一(one)旦進過李佳琦、薇娅、羅永浩的(of)直播間,商品就可以(by)打上(superior)“某人(people)推薦”的(of)标簽。找明星帶貨的(of)商家更是(yes)如此。比起動辄上(superior)百萬元、上(superior)千萬元的(of)廣告代言費,直播間“坑位費”可太便宜了(Got it)。
其實,直播帶貨隻是(yes)廣告的(of)一(one)種新形式,商家支付的(of)“坑位費”相當于(At)廣告費、代言費,主播抽取的(of)傭金,相當于(At)經銷商收取的(of)渠道費、銷售員提取的(of)銷售傭金,這(this)些最後都還是(yes)要(want)由消費者來(Come)埋單。
把廣告從報紙雜志電視台搬進直播間,這(this)既不(No)能改變産品生(born)産源頭,也不(No)能改變産品物流體驗,更不(No)能改變産品售後服務。就連消費者最看重的(of)“全網最低價”,有時(hour)候也不(No)過是(yes)幌子——今年“雙11”期間,在(exist)李佳琦直播間購買羽絨服的(of)消費者就發現自己多花了(Got it)300多元,引發大(big)量投訴。最後商家也沒有退差價,而是(yes)補發了(Got it)優惠券讓消費者下次使用(use)。
今年以(by)來(Come),市場監管總局、國(country)家網信辦、國(country)家廣電總局紛紛出(out)手整頓虛假宣傳、售後不(No)力等營銷亂象,嚴格規範廣告代言,禁止數據流量造假。對于(At)新舊法規,主播和(and)平台都應加強學習,隻有承擔起流量背後的(of)責任,避免誤導消費與畸形營銷,才不(No)會透支消費者的(of)信任。 根據我(I)國(country)廣告法,“最低價”“最高”“最好”等詞彙,原本就禁止出(out)現在(exist)廣告中。此外,廣告法還規定,廣告以(by)虛假或者引人(people)誤解的(of)内容欺騙、誤導消費者的(of),構成虛假廣告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,責令廣告主在(exist)相應範圍内消除影響,處以(by)相應罰款;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(of)消費者的(of)合法權益受到(arrive)損害的(of),還要(want)依法承擔民事責任。
同時(hour),作(do)爲(for)直播帶貨的(of)貨物提供方,品牌商家應該明白,網紅的(of)廣告效應隻是(yes)暫時(hour)的(of),到(arrive)最後還是(yes)要(want)拼産品、拼售後、拼供應鏈。消費者也應該清醒看待直播帶貨的(of)廣告本質,不(No)要(want)因爲(for)主播的(of)一(one)句“買它”就沖動下單。
此外,直播帶貨中出(out)現的(of)假冒僞劣産品、退貨退款難、标準缺失等問題,并非直播帶貨才有的(of)新問題,而是(yes)商業領域的(of)老大(big)難,需要(want)線上(superior)線下聯動解決。再加上(superior)直播帶貨監管勢必要(want)跨多個(indivual)部門,還需相關部門協同發力,創新監管方式和(and)社會共治。否則,光盯着直播間,下一(one)個(indivual)新興的(of)購物渠道也會有問題,受傷的(of)最終還是(yes)消費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