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布《2020年度中國(country)社交電商“百強榜”》,按上(superior)市公司類、“獨角獸”、“千裏馬”等市值/估值分類,以(by)及按社區、會員制、分銷、導購等服務形式分類,共評出(out)100家社交電商平台。數據顯示,2020年中國(country)社交電商行業從業人(people)數達7700萬,較2019年增加2899萬,市場銷售額達37031億元,增速超過60%。
2020年,社交電商從前幾年快速發展進入平穩發展階段。特别是(yes)在(exist)疫情防控條件下,社交電商平台的(of)優勢被進一(one)步激活,成爲(for)沉澱和(and)盤活流量的(of)新高地(land),并爲(for)疫情期間的(of)基礎性社會活動提供了(Got it)很大(big)的(of)便利。無論是(yes)生(born)鮮日用(use)等消費品行業,還是(yes)輔導培訓等線上(superior)服務業,都迎來(Come)了(Got it)難得而可觀的(of)發展機遇。
社交電商主要(want)通過人(people)與人(people)之間的(of)交互快速形成集群,從而實現商業價值。這(this)種針對“熟人(people)圈”的(of)商業模式,一(one)方面因客戶群黏性比較高,具有快速發展的(of)基礎;另一(one)方面,其集群型特征又與法律法規界定的(of)傳銷活動在(exist)外在(exist)形式上(superior)具有一(one)定相似性。縱觀社交電商的(of)發展曆程,強大(big)的(of)交互屬性既是(yes)快速成長的(of)原生(born)動力,又是(yes)屢遭質疑的(of)主要(want)因素之一(one)。據不(No)完全統計,近年來(Come)各地(land)共有數十家社交電商受到(arrive)行政處罰,部分電商被處罰的(of)原因即爲(for)“涉傳”。
行政處罰是(yes)有關部門對企業糾偏扶正、推進行業穩健發展的(of)行之有效的(of)手段。近年來(Come),在(exist)監管部門的(of)強力監管和(and)科學引導下,社交電商合規化發展取得突出(out)成績,行業生(born)态環境和(and)發展所需的(of)政策環境、法治環境也得到(arrive)了(Got it)明顯改善。同時(hour)也要(want)看到(arrive),社交電商模式更叠速度快,對傳統電商賦能優勢明顯,線上(superior)從業人(people)群涉及面較廣,發展形勢和(and)監管形勢都相對複雜。對已進入平穩發展階段的(of)社交電商而言,目前面臨的(of)發展生(born)态有待持續改善和(and)優化。
從長遠看,要(want)實現社交電商行業健康發展,需要(want)進一(one)步改善、提升整體生(born)态環境,從立法、執法、行業共治和(and)企業自律等多個(indivual)維度共同發力,形成有效合力。除加強常規監管執法,包括行政處罰外,還應從源頭對不(No)法行爲(for)進行嚴格監測管理,建立覆蓋售前、售中、售後全過程的(of)法律法規體系,執法部門、市場主體、消費者、媒體和(and)NGO組織等要(want)構建有效溝通渠道,形成行業共治力量,實現對社交電商的(of)全面有效監管和(and)科學引導。 近日,中央辦公廳、國(country)務院辦公廳印發《建設高标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》,其中提出(out)“對新技術、新産業、新業态、新模式等實行包容審慎監管,分類實行相應的(of)監管規則和(and)标準,加強和(and)規範事中事後監管,不(No)得簡單化予以(by)禁止或者不(No)予監管”。這(this)爲(for)加強對社交電商監管、規範社交電商發展明确了(Got it)方向。比如關于(At)“涉傳”問題,專家認爲(for),在(exist)執法實踐中既要(want)嚴厲打擊以(by)社交電商爲(for)幌子進行的(of)傳銷活動,也應将社交電商的(of)“集群型特征”與10多年前頒行的(of)《禁止傳銷條例》所針對的(of)線下傳銷活動區分開來(Come)(2019年7月30日《中國(country)市場監管報》)。